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 (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谁家公司建设工程造价低、质量好、工期短、能够保证国家建设工程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益,谁家公司就中标,并由中标的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合同。所以,对于一些重大工程,适宜采取招标方式签订。 (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 (2)承包人的资金状况。 (3)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况。 (4)承包人的信誉。 (5)承包人的建设工程经验。 (三)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其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完成,要看建设工程项目的大小和承包单位的技术力量而定。不过,往往不是一个单位能够完成的。因此,在合同的签订形式上、就存在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具体形式。它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组成。可以包给一个单位签订总包合同再由总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各分包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对总包单位全面负责。而总包单位则对建筑单位全面负责。这是规定第一种签订合同的形式。至于规定第二种签订合同形式是: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按其规定工程项目不同性质,可划为两个主要方面分别签订合同,也就是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合同。根据其工程项目大小的具体情况决定,建设单位可与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其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顺利履行合同的保障,也是合同争议时解决纠纷的依据。对此必须详细明确的加以规定。应严加杜绝口头协议。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中的陷阱及防范 (一)在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 在委托书方面 陷阱: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确、详细填写委托书 3. 在委托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义务,一定要填细、填全。 4. 在承包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填写承包人的义务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5. 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6. 在合同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合同最后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7. 在规定违约责任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8. 在增补条款方面 陷阱:只写“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而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在合同条款笼统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增补工程事项。 防范:发包人应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防止条款笼统,而使工程质量等出现问题不宜追究。 (二)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 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 在质量条款方面 陷阱:质量条款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质量条款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3. 签订违约责任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4. 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5. 在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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